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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黄智硕合伙人 · 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在深圳从事律师工作十年以上。执业领域为民间借贷与债权纠纷、私募理财与投资亏损维权、不良资产处置与强制执行、重大疑难商事诉讼与仲裁。执业目标: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转化为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的请求方案,并推动裁判结果的实际实现。

上述领域的代理工作通常遵循同一路径:先判断债权实现可能,再确定请求权基础与责任主体;起诉时同步设计保全,裁判生效后衔接强制执行。服务对象包括银行、财产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亦包括个人当事人。

  • 合伙人
  • 华商不良资产研究院 副院长
  •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
  • 广东省律协强制执行委员会委员
  • 汕尾仲裁委员会(深汕国际仲裁院) · 阳江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 普通话 / 粤语 / 英文
300+金融借款与民间借贷案件
200+强制执行案件
1 亿+终本案件累计回款

执业领域

代表案例

  • 终本案件盘活。某标的额 1100 万元、终本多年的执行案件,经追加被执行人及担保人、推动执行和解,债权本息全额受偿;同类终本案件累计回款超过 1 亿元。
  • 金融债权批量诉讼。累计办理金融借款合同及民间借贷类纠纷 300 余件,为银行、财产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诉讼催收与不良资产处置服务。
  • 执行衍生诉讼。办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居住权登记涤除、不予执行及到期债权执行等案件。
  • 代理被告的借贷案件。经合同效力与资金来源抗辩,多宗案件为被告免除责任;其中一案被告被诉偿还 300 万元,反诉后取得 330 万元回款。

以上为执业经历概述,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办理结果的承诺。

工作方法

先判断执行可能,再判断裁判结果。生效裁判不能自动实现债权。起诉前应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据此决定是否申请保全及采取何种诉讼策略。接手案件后,首份文件通常为财产调查表,而非起诉状。

以要件审查替代经验类比。民事案件的说服力,来源于请求权基础与构成要件的逐项落实。应将争议分解为主体、请求权、构成要件与证据,确定欠缺事项后再行补证,而非先行推断类案裁判结果。

将时间与成本纳入方案。当事人所需者,为实现债权的周期、费用与可回收金额。方案应列明一审、二审、执行及可能的和解节点,由当事人判断是否推进。

执业信息

姓名
黄智硕
职务
合伙人 · 执业律师
所内职务
华商不良资产研究院 副院长
执业机构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4403201710488648
执业城市
深圳 · 福田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
专业方向
民间借贷 · 投资维权 · 不良资产处置、强制执行 · 重大疑难商事诉讼与仲裁
社会职务
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汕尾仲裁委员会(深汕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强制执行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考核委员会委员
工作语言
普通话、粤语、英文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A-3、22A、23A、24A、25A、26A
邮箱
huangzhishuo@huashang.cn
联系方式
0755-83025555(总机转 黄智硕律师)

执业证号 14403201710488648。执业状态可在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名录核验,也可向本人索取执业证复印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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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已持续较长时间的,建议先行评估,再决定是否起诉。携带材料进行一次面谈,可明确救济空间、证据缺口与后续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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