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打包转让的不良债权,个人投资者能买吗?
直接回答
法律上不禁止个人受让金融不良债权,但批量个人不良贷款包的受让方限于持牌机构;个人参与通常要借助公司主体,并自行承担尽调风险。
可以参与,但先要分清买的是哪种包。企业类不良债权包,法律没有禁止个人受让,个人可以通过设立公司或者以合伙人身份受让;批量个人不良贷款包,也就是信用卡透支、个人消费信用贷、个人经营信用贷的组合,按现行试点规则,受让方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且受让后不得再次对外转让。银行直接卖包基本只对持牌机构开放,个人想买,通常是在二级市场从资产管理公司手里接。决定成败的不是资格,是价格和尽调。
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是两回事
银行把多笔不良债权按户组包,折价卖给持牌资产管理公司,这是一级市场;资产管理公司再整包或拆分转给社会投资者,这是二级市场。银行端只对持牌机构开放,个人直接向银行买包走不通,除非通过持牌通道绕过去,而这条通道的合规成本并不低。
个人买包的三道现实门槛
一是资金,整包动辄数千万元,很难拆分出售;二是信息,债务人财产状况、抵押物现状、诉讼执行进度都要自己查;三是处置能力,拿到包只是开始,回款靠诉讼、执行、谈判和税务处理,没有团队很难推进。这三项里缺任何一项,我的建议都是先别下场。
主要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采用拍卖、竞标、竞价等公开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披露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信息,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提高资产转让过程的透明度。 以公开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应当在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资产处置标的价值五千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还应同时在资产所在地省级以上有影响的报纸或者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网络平台上发布公告。 未经公开转让处置程序,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得协议转让资产,以下情形除外: (一)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不宜公开转让的证明; (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认可的情形。 以协议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坚持审慎原则,透明操作,真实记录,切实防范风险。 对于收购的个人不良资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得再次对外转让。
情况和上面不太一样?把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先理一遍,我们花 40 分钟看一次材料,先判断有没有空间,再谈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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